重要

本页信息仅适用于2026年6月12日之前提交的国际保护申请。

负责处理与国际保护职责及申请流程相关文书工作的人员

申请流程

清晰概述了新的步骤,以及在申请处理过程中您将经历的情况。

申请流程

申请国际保护后会发生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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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

    申请评估

    如果您已获得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难民身份或附带保护,或者您已被另一个(非欧盟成员国)国家认定为难民和/或能够获得充分保护(包括享有不驱回原则),且该国将重新接收您 ,则您无权根据《2015年国际保护法》第21条申请保护。

    如果您的国际保护申请被认定为不可受理,您将收到一份载有该建议理由的报告。

    您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就国际保护官员的建议向国际保护上诉小组(IPAT)提出上诉。国际保护上诉小组将不举行口头听证会即作出裁决。

  • 2

    个人面试

    个人面谈将由一名国际保护官员主持,面谈将使用您能够用以交流且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。

    面试前

    • 您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,才会接到个人面试的通知。
    • 您可以要求提供翻译。
    • 您可以要求由男性或女性面试官进行面试。

    在采访中

    • 您需要说明申请国际保护的理由,包括为何离开原籍国/惯常居住地,以及为何害怕返回。
    • 个案工作者会记录您提供的信息。您可以核对这些信息是否准确,并可以要求更正或补充更多细节。

    与您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文件应尽快提交至知识产权局。这些文件可在提交第39条报告之前随时提交。

    如果您无法参加面试,必须尽快通知IPO。您必须提供相关证明。

  • 3

    决策

    一审建议与裁决:

    IPO 评估您的申请后,将向您和部长决策处(MDU)发送一份建议。该建议将包含以下内容之一:

    • 您应当获得难民身份认定
    • 您不应获得难民身份认定,而应获得附带保护身份认定
    • 不应向您授予难民身份或附带保护身份

    移民与边境事务局(MDU)将代表司法、内政及移民事务部长,根据该建议作出决定。

    对IPO建议提出异议的选项:

    您可以就IPAT的建议提出上诉。如果移民政策办公室(IPO)未建议授予您难民身份或附属保护身份,且您未提出上诉,移民事务部(MDU)将作出拒绝决定。如果移民事务部(MDU)最终作出拒绝决定,可能会签发驱逐令。您无法对移民事务部(MDU)的决定提出上诉。

    上诉后:

    如果移民局(IPO)未建议您获得难民身份或附属保护身份,且您的上诉未获成功,您的申请将被转交至居留许可审查组(PTRR)。您必须向移民局(IPO)报告任何可能影响居留许可批准或拒绝决定的情况变化。一旦居留许可审查组(PTRR)完成对您申请的评估,移民局(MDU)将根据居留许可审查组(PTRR)的建议作出决定。

  • 4

    其他可能的结果

    撤回您的申请

    在IPO向部长提出建议之前,您可以撤回申请。如果认为您不配合,您的申请也可能被撤回。

    自愿返回

    如果您没有获得或未获准在爱尔兰居留,您可以获得帮助,返回您的祖国或另一个您可以合法居留的国家。

    开始自愿返乡 →

下一步

关于您的申请

在申请过程中为您提供指导和支持。

欧盟《都柏林条例》

关于都柏林案件、移交事宜,以及若由其他国家负责可能意味着什么的信息。